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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 2023-11-25 来源:西瓜专用膜关闭
产品详情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为负,为越来越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2020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兼具环保成套设备研发、制造及EPC工程总包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烟气治理企业,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向固废领域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展废盐处置资源化利用、危废收集存储等业务,完善环保产业链的多元化布局。

  烟气治理产品有脱硫设备、除尘设施和脱硝催化剂及再生,产品按照烟气的成分、温度、排放要求等指标完成工艺设计、开发制造、组织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可大范围的使用在火电、钢铁、化工、船舶、建材、冶金等不一样的行业的废气污染减排。

  烟气治理工程业务是指为有减排治污需求的客户提供烟气治理系统的整体方案设计、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施工、调试等服务,并在验收合格后交付客户使用,即工程总承包业务。

  公司烟气治理业务覆盖全国三十多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及海外中国台湾地区、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新建年处理5万吨废盐渣资源化利用处置工程建设项目”致力于工业废盐的收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生产经提纯的工业用盐产品,该项目一期生产线已基本建成。

  公司是绍兴市越城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实施单位,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智慧云平台为支撑,为区域范围内的小微公司可以提供危废收集、储存、转运及危废规划化管理指导服务。

  固废治理业务是公司报告期内重点拓展的业务,除现有废盐处置及危废收集业务外,其业务方向还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垃圾焚烧、危废填埋领域的技术开发、设备供货和工程服务。

  公司主要采购钢材、树脂、钛钨粉、钛白粉等原材料以及设备零配件,由各事业部根据生产计划提出采购申请,采购中心按公司内部检验流程严格筛选供应商,设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此基础上进行招标、评标等工作。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制度、流程的制定,供应商的管理,大额合同的商务评定标,采购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公司拥有齐全的生产设施,形成了自主制造为主、少量部件或工序外协为辅的生产模式。产品由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经技术工艺部设计产品形成生产任务书,安排车间进行组织生产。质量管控方面全面推行产品工艺卡,实行重要工序点验收,实行班组自检、上下级工序检工作,提高班组自检水平从而提升整体产品质量。

  公司按销售区域划分,组建了多支区域性专业营销队伍,通过客户拜访、客户推荐、网络平台、参加展会等途径获取项目信息,调查项目背景,客观分析风险,最终通过招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合同。公司重视售后服务,拥有一支专业的售后团队,积极为客户解决产品和工程项目问题,从而提高企业信誉,增加客户满意度。

  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要求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随着国家对火电行业烟气排放的持续治理和超低排放的全面实施,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入尾声,工业烟气治理进入“后电力时代”,钢铁、化工、船舶、建材、冶金等高污染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具有更广阔的市场潜力和需求。

  海外烟气治理市场方面,在人工成本、场地费用变化等因素影响下,全球制造业布局逐渐调整,正在加快向东南亚等成本更为低廉的地区转移。制造业企业的迁入对当地环境治理带来巨大的压力,而东南亚当地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比较薄弱,引进拥有丰富环保改造经验的外资企业成为当地改善环境的首当其冲的选择,未来东南亚烟气减排市场巨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国家日益重视危废处理,相关环保法规也更加趋于严格。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称上史最严固废法。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涵盖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多方面的内容,对产生工业危废的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并对违反上述要求制订了严格的处罚措施。新固废法的正式实施,将从政策监管层面加强对固废从源头产生到末端处置全产业链的规范,拓宽了固废管理范围,提高了环境违法成本,有利于加速固废行业细分领域市场空间的释放。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6,809.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186.60万元,同比下降22.9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2,402.77万元,同比下降4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29.50万元,同比下降2057.95%。净利润明显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和中印双边关系的影响,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印度的在手订单项目执行进展受阻;国内环保工程项目延迟复工,导致公司烟气治理工程、脱硫设备和催化剂等环保产品销售额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根据诉讼进程并结合整体应收账款账龄及库龄等情况,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华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德创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TUNA ENVIROTECH PRIVATE LIMITED、NANO-TUNA ENGINEERING CO.,LTD和宁波甬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共7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10天,董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猛先生主持。

  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为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2020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人民币98万元(含税),比2019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注:1、李兵成先生的薪酬在联营企业浙江天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领取。并于2020年1月6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蔡学军先生于2020年5月18日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按其在职时间统计。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赵博先生和马太余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金猛先生、赵博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授权公司董事长金猛先生在连续12个月累积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限额内行使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独资、合资、投资固定资产以及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意向书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授权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公告》。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越信环保、华弘环保、印度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越信环保、华弘环保、印度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及担保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承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黄小根先生召集和主持,由全体监事参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审议事项、参会人员资格等各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作出决议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为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2020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人民币98万元(含税),比2019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薪酬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 + 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越信环保、华弘环保、印度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越信环保、华弘环保、印度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为负。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294,973.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18,414,916.39元。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为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实现盈利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人民币98万元(含税),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该事务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创环保”)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0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0元,共计募集资金18,1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9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5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7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0号)。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年产10,000立方米高性能烟气脱氮(脱硝)催化剂产业化项目和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结项,将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其中将结余资金874.02万元以及历年累计理财收益143.2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分别与中国银行绍兴城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中信银行绍兴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4月26日,经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定》,本公司连同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与中国银行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原定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拟建立起对催化剂再生、VOC 治理技术、炉后岛节能减排整体解决方案研究的综合性研发中心,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持。现该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国内火电超低排放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市场萎缩严重,相关技术不能广泛应用。此外,为节约研发中心成本,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将依托于公司现有研发体系,通过技改、调剂、共享等手段提高原有研发设备效率;另一方面,将积极培养更多优秀的技术骨干,充分结合和利用现有的研发硬件和实施经验,将硬件技术优势和人员经验转化到项目产品研发上,以降低大量研发硬件费用的支出。但该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研发和生产设备、改造及装修费等资本性投资,一定程度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因此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和论证,认为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原定的研究建设方向已不符合公司目前发展要求,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不宜再加大投入,公司拟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该项目结余募投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817.25万元以及投入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12.38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创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德创环保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注2]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终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1年4月27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议案中涉及需回避的事项予以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无异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筑活动;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天创环境40%的股份,是天创环境的参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SCR催化剂(蜂窝式&板式)、SCR催化剂再生、SCR 催化剂检测 、催化剂原料TiO?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NANO CO.,LTD总资产698亿元(韩币),净资产432亿元(韩币)营业收入363亿元(韩币),净利润-465亿元(韩币)。

  NANO CO.,LTD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NANO CO.,LTD及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德升新能源总资产30,081.25万元,净资产2,246.73万元,营业收入5,406.63万元,净利润-465.56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与天创环境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出售商品。该等采购和出售商品售价参照市场上同类业务的市场化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NANO CO.,LTD及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出售商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上同类业务的市场化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德升新能源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出售商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上同类业务的市场化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为了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及时抓住机会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促进公司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金猛先生在连续12个月累积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限额内行使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独资、合资、投资固定资产以及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意向书等和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项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授权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鉴于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将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对外投资策略,控制对外投资风险,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创环保”、“公司”)、 公司全资子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信环保”)、 公司全资子绍兴华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弘环保”)、公司全资子TUNA ENVIROTECH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越信环保、华弘环保、印度子公司)做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亿元,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越信环保、华弘环保、印度子公司)拟对企业来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1亿元。在本次担保实施前,本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实际做担保余额为0亿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越信环保、华弘环保、印度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亿元,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越信环保、华弘环保、印度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及担保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承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做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业务:工业废盐的收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生产经提纯的工业用盐产品。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6,205.37万元,净资产5,994.0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53万元。

  主要业务:为区域范围内的小微企业提供危废收集、储存、转运及危废规划化管理指导服务。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09.71万元,净资产209.7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66万元。

  主要业务:销售烟气脱硫喷淋管、除雾器、真空皮带脱水机、烟气挡板门、球磨机等脱硫环保设备、脱硝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及总包服务、货物进出口等。注册资本3,000万印度卢比,公司持股10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11.85万元,净资产19.28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42.04万元。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做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18,765.31万元,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手待执行订单金额共计85,084.13万元,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德能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永新县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证券部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00-15:00,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利润分配及公司战略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

  公司董事长金猛先生、总经理赵博先生、董事会秘书刘飞先生、财务总监邬海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00-15: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德能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能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79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4%。德能控股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及再进行质押,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326.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46%;股东永新县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德创投资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不再进行质押,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

  2021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德能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德创投资通知,德能控股将其质押的公司流通股股票486.82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解除质押业务,并于2021年4月27日再次将486.82万股流通股股票质押给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德创投资将其质押的公司流通股股票462.43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解除质押业务,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

  德能控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德能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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